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定位、对接企业行业需求、促进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结合“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特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以促进专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依据
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主要依据为:
1.培养目标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吻合度
2.培养目标与工程技术发展需求的吻合度
3.培养目标与学校发展定位之间的符合度
4.培养目标与专业定位之间的符合度
二、评价周期及对象
培养目标每4年进行一次修订,每2年可以进行微调。专业对最新一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进行合理性评价。
三、评价及修订机构和人员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组长:王保群
副组长:李明田 李晋 高树文
成员:各本科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教学秘书
专业教学工作小组:
组长: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副组长:系副主任
成员:专业骨干教师、辅导员
四、评价制度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核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办学定位的符合情况,监督评价过程,逐级汇报和解决评价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指导和审议培养目标评价及修订结果,并报教务处审批。
专业教学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专业培养目标进行修订。在评价和修订培养目标时,结合学校定位、专业定位以及社会经济特别是所服务的企业行业发展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及走访企业等方式,参考教师、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对培养目标进行评价及修订。培养目标合理性定期评价参与方、评价方式、评价周期及主要任务见表1。
表1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制度
参与评价方 |
评价方式 |
评价周期 |
主要任务 |
教师 |
座谈 |
每两年或调整前 |
培养目标合理性 |
往届毕业生 |
问卷调查或座谈 |
每两年或调整前 |
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
企业行业专家 |
座谈 |
每两年或调整前 |
对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能力要求与学校专业人才培养之间的衔接情况、学生的实践及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
用人单位 |
问卷调查或走访 |
每两年或调整前 |
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
五、评价内容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采用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校内评价主要来自专业教师,校外评价主要来自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企业专家等的反馈。
(1)教师评价:培养目标合理性
学院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代表、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了解教师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人才培养中各个环节的反馈意见,作为培养目标的修订依据。
(2)往届毕业生评价:毕业生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吻合度的评价
通过对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进行问卷跟踪调查,以及组织返校校友座谈会,及时了解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状况、毕业生知识结构、能力及素质的培养状况对工作岗位要求的满足程度,培养目标是否已达成,征求本专业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生管理、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评价校友的主流职业发展情况及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
(3)企业行业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对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的评价
通过座谈形式,了解企业行业专家对专业人才的发展趋势,评价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邀请企业行业专家对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能力要求与学校专业人才培养之间的衔接情况、学生的实践及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用人单位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的评价
通过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发展趋势以及毕业生就业后的岗位胜任能力,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同时获取用人单位对本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毕业生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六、评价方法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主要通过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座谈的主题和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然科学知识、环境工程专业知识、工程实践与研究开发能力、创新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管理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等方面。
对以上的内容按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认同度,以及对本专业毕业生工作表现的达成程度分五档设置分数:5分最高,1分最低,1-非常不认同/非常不满意;2-基本不认同/基本不满意;3-一般认同/一般满意;4-基本认同/基本满意;5-非常认同/非常满意。
(1)问卷调查法
调查问卷回收后,对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认同度取决于人数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即: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重点是目标与需求的吻合度评价,每项培养目标主要由用人单位、往届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评判。
(2)座谈法
专业与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及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及建议,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七、修订制度
专业教学工作小组应结合学校定位、专业定位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参考专业教师、用人单位、往届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的评价意见,对培养目标进行定期修订。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拟定的培养目标进行指导和审议后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培养目标组织审查后,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审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定稿,报教务处审批,形成新的培养目标并发布执行。
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