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的实施办法
来源: 必威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07日 10:28  审核人: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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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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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优”的条件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基本要求,择优推荐,被推荐对象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关心国家大事。

(二)推荐对象为在校18周岁以上的优秀团员。

(三)本年度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受到上级团组织表彰的团员。

(四)德育考评成绩为“优”,团员教育评议成绩为优,学习成绩优良,历史无挂科未补考过的情况,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总人数的前50%以内。

(五)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地遵守团的纪律。

(六)积极要求入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入党动机端正,态度明确。

(七)积极学习、了解党团知识,主动接受党团组织的教育、帮助、经得起组织的考验。

(八)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模范执行我校校规、校纪。无处分情况,服从管理,无违纪现象。

二、“推优”的原则:

本着“培养,发展工作重心前移”的原则,加强推荐低年级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力度。“推优”对象应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毕业班的最后一学期,除极少数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一般不再推荐。“推优”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推优标准来推荐,确保推优质量。

三、“推优”的程序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团支部委员会对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进行研究酝酿,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二)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大会表决,提出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意见;

(三)团支部组织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分团委考察审核;

(四)分团委审核同意并签署考察意见后,统报校团委考察审批;

(五)校团委审批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

四、其他事项:

(一)团支部书记、分团委委员、学院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可由分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报请校团委考察审批后,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二)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表现特别突出的主要学生干部,可由校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其所在分团委的意见后,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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