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团建材料存档规定
为了规范学院共青团工作管理,加强工作过程监督,完善工作总结环节,为年度考评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院团建材料分为班级团支部存档和分团委存档两类,都以纸质版加电子版的方式进行存档,班级宣传委员负责班级团建材料电子版的存档管理,团支书负责纸质版的存档管理,分团委固定一名成员管理分团委应存档的内容。
第二条 以下内容由班级团支部进行整理存档:
(一)班级学生干部名单、班级花名册(花名册要注明政治面貌);
(二)班级学生干部述职报告及述职成绩;
(三)班级团支部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
(四)团课(含政治学习)开展情况;
(五)主题团日活动记录;
(六)班级发起的第二课堂主题活动策划书及活动成效;
(七)参与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名单、服务及实践成效;
(八)三会两制一课记录本;
第三条 以下内容由学院分团委进行整理存档:
(一)院级学生干部换届竞岗表、公示名单及述职报告;
(二)学院学生干部述职成绩;
(三)班级团支部达标升级自评报告及成绩;
(四)团课(含政治学习)实施计划和工作总结;
(五)主题团日安排记录;
(六)院级及院级以上第二课堂活动开展情况;
(七)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开展情况;
(八)学术科技获奖及立项情况,学生发表论文及获得专利情况;
第四条 本条例有必威分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